2019年9月9日星期一

火車托運行李流程


  1。到火車站托運廳驗貨處驗貨,確認貨物符小三通貨運合運輸規定後,由驗貨人員將蓋有人名章的托運單發給托運人。

  2。正確填寫托運單,將品名、件數、到站、發貨人、收貨人等資料詳細填寫清楚。按照貨物包裝標准到打包處打好包裝。

  3。持已填好的托運單到司磅員處檢斤過磅,由司磅員將貨物的件小三通數和准確重量用紅藍鉛筆填寫在托運單上,並蓋人名章。

  4。持托運單到制票窗口進行制票並交納運費,得到綠色的提貨聯和紅色的報銷聯後,托運程序進行完畢。

  火車托運行李有什麼條件

  行李是指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個人閱讀的書籍、殘疾人車和其他旅行必需品。旅客在乘車區間內憑有效客票,每張可托運一次行李,殘疾人車不限次數。

  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為50千克。體積以適於裝入行李車為限,但最小不得小於0。01立方米。涉及國家限制運輸的物品,請在辦理托運時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的物流公司運輸證明。行李中不得夾帶貨幣、證券、珍貴文物、金銀珠寶、檔案材料等貴重物品和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物品、危險品。

  哪些物品不能按包裹運輸

  下列物品,不能按包裹運輸:

  (1)屍體、屍骨、骨灰、靈柩及易於污染、損壞車輛的物品;

  (2)蛇、猛獸大陸貨運和每頭超過20千克的活動物(警犬和運輸命令指定運輸的動物除外);

  (3)國務院及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危險品兩岸貨運管理規定中規定的危險品、**以及承運人不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4)國家禁止運輸的物品和不適兩岸物流於裝入行李車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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